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竞赛项目初选工作的通知

2010-08-02 21:25:51
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对大赛的重视程度和行业、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为筹备好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现进行赛项初选工作。

有关单位: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已举办三届,其中,高职组赛项力求通过校企合作、以实际工作任务为载体,彰显团队合作精神,展示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推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专业建设,已累计推出9个全新设计的比赛项目,受到广大高职院校师生和参与行业、企业的好评。各地、各高等职业院校对大赛的重视程度和行业、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为筹备好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现进行赛项初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初选程序

  高职赛项初选采取自愿申报、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综合评议、择优选取的方式进行。

  1.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赛项。各高职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均可单独或联合进行申报。鼓励3年来已经在天津大赛设立过的赛项根据产业调整和技术升级要求进一步完善提高后继续申报。

  申请材料应包括《赛项设置申请》和《项目文件概要》(即设计思想、 竞赛目的、竞赛内容、竞赛方式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赛项预算、企业合作计划等)。

  2.大赛有关组织部门会同申请单位共同研究、综合评议后,拟定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项推荐名单。

  3.推荐名单经行政认可后,由秘书处组织相关赛事筹备机构和赛项专家组织,并开展相关工作。

  二、赛项设计要求

  1. 指导思想

  适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与社会发展需要,展示知识经济时代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引领相关高职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注重展示和考察选手的职业道德与团队协作精神;吸引企业(用人部门)参与,提高高职教育社会认可度。

  2. 基本原则

  坚持技能竞赛与教学改革相结合,引导高职教育专业教学改革方向;坚持高技术(技能)与高效率相结合,企业(用人部门)参与竞赛项目设计,全面提供技术支持和后援保障;坚持个人发展与团队协作相结合,在展示个人风采的同时,突出职业道德与协作精神。

  三、其他

  1.“ 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赛事企业合作事项将与赛项初选工作同期开展,委托秘书处具体组织实施,赛项申请单位可具体提出企业合作建议。

  2. 赛项申请文本及其电子稿请于9月1日前报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秘书处,过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巍  郭泉

  电  话:010-88410017

  E-mail: 2010@chinaskills.org

  通信地址:北京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105号科原大厦A座710室

  邮  编:100037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职与高专教育处

  201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