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系列丛书: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集萃

2014-04-14 16:53:27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系列丛书: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集萃》是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系列丛书之一,由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组织编写。《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系列丛书: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集萃》可作为各省市技能大赛选拔赛及各参赛学校备赛用书,也可作为各相关专业开展实训教学的指导用书。
 
  目录
 
  第1单元 机械部件创新设计与制造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技术规范
 
  三、竞赛须知
 
  四、操作规程
 
  五、工艺守则
 
  六、竞赛点评
 
  七、获奖名单
 
  第2单元 英语口语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竞赛须知
 
  三、竞赛样题
 
  四、竞赛点评
 
  五、获奖名单
 
  第3单元 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与调试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技术规范
 
  三、竞赛须知
 
  四、竞赛器材
 
  五、获奖名单
 
  第4单元 机器人技术应用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技术规范
 
  三、竞赛须知
 
  四、竞赛点评
 
  五、获奖名单
 
  第5单元 芯片级检测维修与信息服务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技术规范
 
  三、竞赛须知
 
  四、竞赛试题
 
  五、竞赛点评
 
  六、获奖名单
 
  第6单元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技术规范
 
  三、竞赛须知
 
  四、竞赛试题
 
  五、竞赛点评
 
  六、获奖名单
 
  第7单元 三网融合与网络优化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技术规范
 
  三、竞赛点评
 
  四、获奖名单
 
  第8单元 农业技能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组织机构
 
  三、获奖名单
 
  中职竞赛篇
 
  第9单元 护理技能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考核标准
 
  三、竞赛须知
 
  四、获奖名单
 
  第10单元 电工电子技术技能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竞赛须知
 
  三、竞赛点评
 
  四、获奖名单
 
  第11单元 “杰克·盈瑞恒杯”服装设计制作技能与模特表演技能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竞赛点评
 
  三、获奖名单
 
  第12单元 会计技能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竞赛须知
 
  三、竞赛点评
 
  四、获奖名单
 
  第13单元 计算机技能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竞赛须知
 
  三、竞赛点评
 
  四、获奖名单
 
  第14单元 建筑工程技术技能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竞赛须知
 
  三、竞赛点评
 
  四、获奖名单
 
  第15单元 美发与形象设计技能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竞赛须知
 
  三、竞赛点评
 
  四、获奖名单
 
  第16单元 农业技能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组织机构
 
  三、获奖名单
 
  第17单元 “中粮福临门杯”烹饪技能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克赛须知
 
  三、竞赛点评
 
  四、获奖名单
 
  第18单元 “丰田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霓赛须知
 
  三、竞赛点评
 
  四、获奖名单
 
  第19单元 “龙工杯”现代物流技能竞赛
 
  一、霓赛规程
 
  二、竞赛须知
 
  三、竞赛点评
 
  四、获奖名单
 
  第20单元 现代制造技术技能竞赛
 
  一、竞赛规程
 
  二、竞赛须知
 
  三、获奖名单
 
  (四)竞赛规则
 
  1.创新制造竞赛
 
  (1)参赛队按照参赛时段进入竞赛场地,自行决定选手分工、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按照正确的操作步骤,用尽量短的时间完成竞赛任务。
 
  (2)竞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入场顺序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3)参赛队在赛前半小时进入赛场,赛前15分钟选手进入竞赛工位,确认现场条件。竞赛时间到方可开始竞赛。
 
  (4)竞赛时间为6小时,连续进行,包括现场加工2个主要零件(叶轮和传动轴)、编制零件加工工艺方案、与赛前完成的其他零件进行装配和调试、静平衡测试等所需的时间。竞赛过程中,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选手休息、饮食等时间都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5)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裁判长有权中止竞赛;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竞赛计时或调整至最后一批次参加竞赛)。如果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裁判长将酌情给予补时。
 
  (6)在竞赛过程中,选手可以就遇到的问题向指导教师求教。指导教师最多允许指导三次,每次最多3分钟,但指导教师不得动手操作。
 
  (7)参赛队若提前结束竞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8)参赛队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竞赛结果,裁判员与参赛选手一起签字确认。
 
  (9)竞赛结束,参赛队需清理现场,经裁判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
 
  (10)东道主队安排在首场竞赛。
 
  (11)同一个省有两个以上(含两个)参赛队的,通过抽签,安排同一批次参加竞赛。
 
  2.答辩
 
  (1)现场答辩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入场顺序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2)选手须严格遵守竞赛规程,并接受赛项裁判组的监督和提示,不得延长陈述和答辩时间。
 
  (3)答辩时间:
 
  学生组答辩时间:陈述5分钟,答辩10分钟,合计15分钟。
 
  教师组答辩时间:陈述5分钟,答辩10分钟,合计15分钟。
 
  (4)答辩选手:学生组3名选手同时参加答辩(其中任选一名选手陈述,答辩时,谁先举手谁回答问题);教师组答辩选手为参赛队负责人。
 
  3.其他相关事宜
 
  (1)赛前,各参赛队提交的所有文件,赛项执委会会密封保存,直至正式开赛后向裁判员统一公布。
 
  (2)赛题及答辩提纲等非公开文件,所有相关专家和裁判员将签订保密协议,严守保密纪律。
 
  (3)竞赛现场提供轴流风机,风速8~12 m/s,风量10000 m3/h左右。
 
  (4)赛前提供叶轮和传动轴样题。
 
  (五)评分标准的制定原则、评分方法及奖项设定
 
  1.评分标准的制定原则及评分方法
 
  (1)在高职组赛事裁判委员会领导下,赛项裁判组负责赛项成绩评定工作,并上报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由高职组赛事仲裁工作组对竞赛结果作最终裁定。
 
  (2)赛项裁判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的原则,通过创新设计、创新制造、答辩等形式,对部件的工作效率、结构、加工工艺、性能价格比、先进性、创新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最终按总评分得分高低,确定学生组奖项归属;通过评价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资源制作水平和教师选手答辩,确定教师组最终成绩,按照总评分得分高低确定教师组奖项归属。
 
  (3)参赛队赛前进行创新设计与制造的所有零部件的加工精度、表面粗糙度、装配精度、零件制造规范性均纳入创新设计成绩评判范围。
 
  (4)竞赛现场加工部分零件的成绩评判标准为:竞赛现场加工与装配的所有规定尺寸符合现场提供的技术要求。
 
  (5)竞赛效果部分的成绩评判标准为:达到竞赛规定的平移物料个数、平移物料的距离和方向准确者成绩优先。
 
  (6)轮毂图样、传动轴与轮毂连接部分图样及评分标准在竞赛现场提供。
 
  (7)学生组赛项总成绩100分。其中,创新设计成绩占25分,答辩成绩占10分,加工制造成绩占40分,竞赛效果占25分。
 
  (8)教师组赛项总分100分。其中,教学方案设计占30分,教学资源制作占40分,答辩占30分。
 
  (9)所有竞赛只计团体竞赛成绩,不计参赛选手个人成绩。竞赛名次按照得分高低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按照加工质量一创新合理一时间效率一经济成本得分排序。
 
  2.奖项设定
 
  (1)学生组赛项只设团体奖,按参赛队总分进行排名确定成绩,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获奖团队每位选手均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
 
  (2)教师组作为独立奖项,单独评分,其中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获奖团队每位选手均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