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队须知
1.竞赛采用团队比赛形式,每个参赛队必须参加所有专项的比赛。
2.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省、直辖市等行政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名称。
3.参赛队组成:参赛选手为2009年在籍高职学生,不分性别、不分年级,指定队长1名。其中通信线路与机房勘察设计由2人完成,3G基站系统运行维护由2人完成,数据网组建及配置由1人完成。不接受跨省组队报名。
4.每个参赛队最多配3名指导教师。在指导教师中指定领队一名,负责本参赛队的参赛组织和与大赛组织机构的联络。
5.参赛队报名时确定各选手的分工及各专项竞赛内容的指导教师,确定数据网组建及配置竞赛专项使用的设备(CISCO或H3C)。参赛选手按照分工及数据设备选型参加比赛,不得调换参赛内容。
6.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允许队员缺席比赛。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更换新的指导教师,允许指导教师缺席。
7.各参赛队在竞赛工作区域的赛位采用抽签方式确定。
8.参赛队所有人员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批准,不得接受任何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不得将竞赛的相关情况及资料私自公开。
二、指导教师须知
1.“通信线路与机房勘察设计”专项的现场勘察阶段,设置指导教师咨询环节;“3G基站系统运行维护”专项和“数据网组建及配置”专项不设指导教师咨询环节。
2.每个参赛队的1名指导教师可在规定时间进入勘察现场的指定位置,对选手进行一次不超过5分钟的指导,用时计入比赛总用时。
3.指导教师进入现场进行指导,由竞赛项目执行委员会统一安排,仅限于赛场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准时进场、准时离场。
4.教师现场指导仅限于口头,禁止指导教师操作任何工具和设备,禁止现场书写、传递、夹带纸片等任何资料。
5.教师对选手的场内指导,遵循自主选择原则,参赛队可以选择放弃。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认真填写报名表内容,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参赛选手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参赛队按照赛程安排和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前抽取赛位号,并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4.大赛组委会提供勘察工具、CAD制图软件、通信工程概预算软件及参考资料、3G接入网OMC后台管理软件和NODEB本地管理软件、TD-SCDMA仿真管理软件、WCDMA仿真管理软件、路由器及交换设备等赛事相关的所有资料、设备、软件。参赛选手不得携带参考资料、通信设备、存储设备等进入赛场。
5.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并签字,按统一指令开始竞赛。
6.竞赛参考资料在竞赛前植入计算机,赛题以任务书的形式发放。参赛队根据任务书要求的程序和时间安排,完成竞赛任务,须注意将竞赛相关文档按照要求存储到相关设备上。
7.竞赛连续进行,期间食品、饮水等由赛场统一提供。教师指导、选手休息、饮食及如厕时间均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8.参赛队须按照竞赛要求及程序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文件,禁止在竞赛成果上做任何与竞赛无关的标记。
9.竞赛时间到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参赛队若提前结束比赛,应向裁判员举手示意,裁判员记录比赛完成时间。
10.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若因选手个人原因出现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裁定其竞赛结束,保留竞赛资格,累计其有效竞赛成绩;非选手个人原因出现的安全事件或设备故障,由裁判组做出裁决,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时间。
11.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有作弊行为的,参赛队该项成绩为0分;如有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12.参赛队完成竞赛并提交结果后,应对赛位进行清理、对设备进行整理并恢复到初始状态;大赛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清点工具、设备等,参赛选手签字确认;工具、设备损坏的,须有实物存在;工具、设备丢失的,参赛队照价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