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2011-01-03 16:26:01

  各有关院校、社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部门: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落实“全国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魅力高职——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交流会暨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四周年成果展示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汽车文化促进会和中国汽车人才培养工程委员会联合举办“2011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

  大赛以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教师教学技能水平,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院校教学质量为宗旨,通过汽车专业教师专业素养、实践教学、课程开发、学校专职教师与企业兼职教师协同教学与管理、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教学方法设计与教学组织实施等能力的提升,推进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学校与企业、教育与产业的对接。现将大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魅力高职 魅力有我

  二、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中国汽车文化促进会

  中国汽车人才培养工程委员会

  2.承办单位:北京华人中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未来中汽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协办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议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装备专业委员会

  4.大赛评委:由教育专家,高职院长,整车、零部件、销售、售后服务企业高管,教学装备企业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大赛网络预选赛评委及现场总决赛评委从评审委员会中挑选。

  5.办 公 室:具体负责大赛的组织工作和日常事务,地点设在中国汽车文化促进会秘书处。

  三、参赛人员

  1.高职高专院校汽车专业专职教师;

  2.技师学院汽车专业专职教师;

  3.汽车企业在职培训师;

  4.汽车行业专家。

  四、赛项类别

  本届大赛拟设汽车服务营销、汽车应用维修、汽车装备制造三个赛项类别。其中,汽车服务营销类别的赛项内容包括:汽车营销、汽车商务、二手车、汽车金融等;汽车应用维修类别的赛项内容包括:汽车检测、汽车维修、汽车整形、汽车美容、汽车改装等;汽车装备制造类别的赛项内容包括:汽车构造、汽车底盘、汽车发动机、汽车电子等。

  五、比赛形式及时间安排

  院校专业专职教师、企业培训师及行业专家将同场竞技。拟定以网络比赛和现场比赛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大赛官网(http://www.cahr.com.cn)将于2011年2月底启用,网络报名系统将于2011年2月28日开通。也可通过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www.tech.net.cn)示范建设四周年成果展示会专栏进行访问。

  2011年1月15日——2月28日:线下预报名。欲参赛选手可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cahr_edu@163.com

  2011年3月1日——5月10日:在线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参赛作品。

  2011年5月1日——5月31日:网络预选赛,包括大众投票与评委初评。

  2011年6月: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期间于天津现场举办全国总决赛。

  六、要求

  参赛作品包括:教学设计书(Word格式)、课程教案(Word格式)、多媒体课件(PPT格式)、说课视频(AVI格式)。

  参赛作品说明:教学设计书是指在专业课程教学中该课程教学实施的目的、内容与方法;课程教案是指该门课程某一课时(用于参赛的课时,要求为实操课(汽车服务营销赛项类别除外))的具体实施计划;多媒体课件是指参赛者在讲授所选定的某一课时教学内容时所使用的多媒体课件(包括对学生学习任务的布置及考核标准等;授课视频是指参赛者所讲授的某一课时课程的现场视频(包括对参赛课程的说明、实施及与学生的互动,时间为45分钟)。大赛评审标准在官网启用后可自行在网络上下载。

  七、奖项设置

  全国总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单项奖。

  八、费用

  院校教师参赛报名费:200元/人,企业参赛者参赛报名费:400元/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账户名:北京华人中汽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帐号:0200 0496 0920 0296 204)。全国总决赛的参赛选手,现场比赛差旅食宿费用自理。

  九、联系方式

  中国汽车文化促进会:吴薇

  电话:010-8809 9549    传真:010-8809 9519

  手机:13811312264      邮箱:cahr_edu@163.com

  

附件:全国汽车职业教育教师教学技能大赛参赛报名表.doc

  中国汽车文化促进会

  中国汽车人才培养工程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