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改革创新战略研究班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1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决定2011年继续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改革创新战略专题研究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展开学习、研讨和交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国家教育、人才、科技和“十二五”规划纲要,扎实推进实施《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按照“一形成”、“两满足”的目标要求,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推进教学环境、教材应用、教学方式、队伍建设、专业设置和管理制度创新;加快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应用,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以及学校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

  二、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专题报告、交流研讨、案例教学、实地考察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期10天。(1)专题报告。邀请教育部、国家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相关行业部门的领导、知名专家做专题报告;(2)交流研讨。组织政府、学校、企业参加的论坛和对话;(3)案例教学。邀请职业学校名校长、名教师介绍教学改革创新经验;(4)实地考察。到办学特色鲜明的职业学校和有代表性的企业考察。

  三、培训对象

  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

  四、推荐程序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统筹安排确定全年度的参培人选。参培校长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于5月27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至相应培训机构。计划单列市参培人选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

  五、培训班次计划

  六、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由派出单位支付。具体收费标准由培训机构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举办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改革创新战略专题研究班,是《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创新行动计划(2010—2012年)》的重要内容,是提高校长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职业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做好参培校长的组织和推荐工作,确保培训名额的全面落实。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校长把培训成果应用到办学实践中去,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办学质量。

  八、联系方式

  1.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培训部

  联系人:孙萌   何瑛

  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清源北路   邮编:102617

  电话:010—69222733  69248888转3311

  传真:010—69243185

  电子邮箱:bm2@naea.edu.cn

  2.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清华大学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联系人:洪亮 邓泽民

  电话:010—62797292,13911191565 传真:010—62797292

  电子邮箱:jingong2@tsinghua.edu.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基础工业训练中心 邮编:100084

  3.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师资与科研处

  联系人:王克杰  李新发

  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  邮编:100816

  电话:010—66097046  66097715    传真:010—66020434

  电子邮箱:moeszc@moe.edu.cn

  附件:

  1.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改革创新战略专题研究班名额分配表.doc

  2.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改革创新战略专题研究班学员推荐表.doc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返回顶部↑
联系我们
客服电话:400-000-0000
商业沟通:www.nvsc.com.cn
办公时间:09: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