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才 李海林荣获国家级裁判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竞赛员管理办法》的要求,2009年8月15-18日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轻工总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全国高职高专生物技术指导委员会联合在北京举办了轻工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食品检验工、发酵工》国家级裁判员培训。我院食品系教师王和才副教授和李海林副教授参加了该次培训。培训结束,经考核成绩合格,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证书。

  国家级裁判员是指按照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有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培训认证,并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证书和证卡的人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级技能竞赛执行裁判人员,必须从获得国家级裁判员资质的人员中推选。这次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的培训主要为11月初将在武汉举行的"第二届全国高职高专生物技术技能大赛"作赛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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